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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合作研究团队第90期Seminar学习讨论会

2025年10月21日晚上19:00-20:30,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文献研读会议以线下的方式成功举行。本次学习讨论会由博士招生梁韫捷同学分享文献《数字经济与收入差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视角》,参加学习讨论会人员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等。

数字经济与收入差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视角

洪俊杰    李  研   杨  曦

一、摘要

本文首先构造了一个理论模型,分析数字经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将上千万条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与区县和城市统计数据相结合,基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视角,从地区和城乡两个层面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研究发现,数字经济总体上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机制包括数字化对劳动生产率差异和人力资本分布的影响。从地区层面来看,缩小各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尤其是数字素养鸿沟,有助于缓解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从城乡层面来看,加强农村居民对数字资源的使用程度有利于城乡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在我国致力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应高度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二、引言

本文清晰地阐述了在数字经济浪潮与共同富裕目标交汇的时代背景下,本文旨在填补现有研究空白,深入探讨数字经济如何影响收入差距这一重要问题。本文创新性地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视角,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并结合大规模微观企业数据,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上述两种收入差距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三、理论模型

文章首先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探讨了数字经济如何通过影响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分布来作用于收入分配。模型考虑了数字化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消费者对不同质量产品的需求。

1.消费者行为:

假设消费者效用函数为 U=βq−P,其中β代表由收入差异导致的消费偏好,且均匀分布。

社会收入差距γ 与分布参数θ 负相关(dθ/dγ<0),即γ越大,收入差距越大。

2.生产者行为:

经济中存在两类企业:数字化企业(企业1) 和传统企业(企业2)。

数字化企业能生产更高质量的产品(q1>q2),并且其市场份额α会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增大。

3.竞争性均衡:

两家企业进行价格竞争,求解纳什均衡后得到均衡价格P∗1 > P∗2

这意味着企业 1 生产的高质量产品对应的价格也高,符合现实情况。

4.数字经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通过对均衡条件下的隐函数进行求导分析,模型得出关键结论:存在一个临界值:α∗=(1−θ)/3(即数字化企业的市场份额临界值)。

影响:当数字经济水平低于临界值时,数字经济的发展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但是当数字经济水平超过临界值时,数字经济的发展则会扩大收入差距。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水平已经超过了临界值,因此在当前阶段,理论研究预测数字经济会扩大收入差距,这与后文的实证研究目标相一致。

通过模型分析,作者指出数字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收入差距,尤其是当数字经济水平超过临界值时。

四、数据

(一)数字经济的度量

文章利用2011至2020年间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与区县和城市统计数据,其中的核心变量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由作者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对工商登记数据清洗得来。

1.度量思路:为避免宏观指标粒度粗、测算不一的问题,本文采用微观企业视角,使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来衡量一个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2.数据来源:上千万条企业工商登记数据(来自RESSET数据库)。

3.核心方法:

行业筛选:依据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映射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了涵盖4个一级行业和16个二级行业的范围。

关键词识别:对于不能直接归属的行业,根据官方分类解释设定关键词,通过企业经营范围进行精准筛选,识别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企业。

动态计算:不仅计算存续企业,还考虑了企业的进入和退出市场(将“核准年份”视为退出年份),从而计算出各城市每年实存的数字经济企业数量。

4.统计发现(2011-2020年):

总体快速增长:全国数字经济企业数量从197.55万家增长至990.54万家,年均增幅达19.62%。

区域差异显著:

总量:东部地区始终占绝对主导(占比从56.04%升至59.15%)。

增速:中部和东部地区增长最快(年均超20%),东北地区增长最慢(14.24%),其全国占比从9.04%下降至5.98%。

核心结论:数字经济企业呈现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的明显趋势。

(二)收入差距的度量

1.关注两类差距:

地区间收入差距:指不同城市之间的可支配收入差距。

城乡间收入差距:指城市内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2.度量方法:

地区间差距:采用Dagum基尼系数及其分解方法进行测算,数据基础是全国约2200个区县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由城乡收入与常住人口加权计算)。

城乡间差距:采用人口加权变异系数的平方进行测算,数据基础是全国266个城市的城乡可支配收入与常住人口数据。

3.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拼接自各省市统计年鉴、公报、人口普查资料等。对于缺失的区县常住人口数据,利用城镇化率或通过增长率进行估算。

4.统计发现:

总体趋势:2011年至2020年间,两类收入差距均有一定程度的缩小。

现存格局:差距缩小的同时,区域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2020年,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部分城市的地区间收入差距,以及西部地区的城乡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五、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本文以 2011—2020 年我国 266 个城市的相关数据为样本,构建如下面板回归模型,考察数字经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gapit = β0 + β1 digitalit + γcontrolsit + λi + vt + εit

其中,i 表示城市,t 表示时间;gapit 表示收入差距,包括地区间收入差距及城乡间收入差距; digitalit 表示数字经济;controlsit 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λi 表示城市固定效应,vt 表示时间固定效应,εit 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说明

1.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数字经济,采用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对数化加以表征。被解释变量是收入差距,地区间收入差距及城乡间收入差距分别基于 Dagum 基尼系数的分解及人口加权变异系数的分解进行计算。

2.控制变量

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对外开放、金融发展、科技水平、城镇化率等均是影响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本文选取以上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3.机制变量

本文涉及两个机制变量: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分布结构。

4. 调节变量

地区间收入差距的调节变量主要涉及数字鸿沟,包括数字基础设施鸿沟和数字素养鸿沟。

表 1 报告了数字经济影响地区间收入差距及城乡间收入差距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地区间收入差距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核心发现:数字经济对两种收入差距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在2011-2020年研究期间,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扩大了地区间收入差距和城乡间收入差距。

初步结论:这证实了理论模型的预测(当前发展阶段数字经济会扩大差距),并表明“数字鸿沟”确实存在。

六、稳健性检验

为缓解数字经济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论文进行了以下检验:

(一)内生性检验(工具变量法)

工具变量:地形起伏度 × 上一年全国互联网用户数。

逻辑:地形平坦利于数字基建(相关性),但地形本身与当期收入差距无关(外生性)。

结果:表 2 报告了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第(1)列表示第一阶段估计结果,该结果显示第一阶段 F 统计量大于经验值 10,表明所选工具变量与数字经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第(2)、(3)列表示第二阶段估计结果,在以上结果中,Kleibergen-Paap rk LM 统计量在 1% 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所选工具变量可以识别;Kleibergen-Paap rk Wald F 统计量大于 15% 的Stock-Yogo 临界值,表明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该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对地区间收入差距及城乡间收入差距依然存在正向影响,与前文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二)稳健性检验

更换核心变量:用“当年新注册数字经济企业数量”替代总量,结果稳健。

更换被解释变量:用加权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重新度量收入差距,结果稳健。

更换样本区间:将样本期调整为2013-2020年(避开统计口径调整),结果依然稳健。

更换核心解释变量: 采用当年新注册数字经济企业数量作为数字 经济的代理变量进行稳健性分析,同样对其进行了对数化处理,结果如第(1)、(4)列。

更换被解释变量: 结果如第(2)、(5)列。

更换时间区间: 国家统计局于 2012 年实施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从 2013 年起统一发布相关数据。 因此,将时间范围更换为 2013—2020 年,结果如第(3)、(6)列。

以上结果均支持数字经济显著扩大地区间及城乡间收入差距的基本结论,进一步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七、机制分析

本文验证了两个关键的作用机制:

(一)劳动生产率差异机制

发现:数字经济显著提升了第二、三产业(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但对第一产业(农业)的促进作用不显著。

结果:这导致了产业间劳动生产率差异的扩大。

解释:由于高生产率产业(二、三产)集中于发达地区和城镇,而低生产率产业(一产)集中于落后地区和农村,这种产业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直接导致了地区间和城乡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二)人力资本分布结构机制

发现:数字经济加剧了整体(第1列) 及城镇内部(第2列) 的人力资本分布不平等,但对农村内部(第3列) 的影响不显著。其对城镇人力资本分布不平等的加剧作用大于对农村的作用(第4列) 。

解释:数字经济创造的高技能岗位更多惠及高学历人群,而低技能劳动力面临挑战。这导致高技能劳动者(多聚集于发达地区和城镇)与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从而扩大了总体收入差距。

(三)调节效应

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因素如何调节数字经济与收入差距的关系:

1.对地区间收入差距的调节:数字鸿沟

数字基础设施鸿沟(接入差异):调节作用不显著(第1列) 。原因可能是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很高,接入层面的差异缩小。

数字素养鸿沟(使用差异,以人均受教育年限差异衡量):调节作用显著为正(第2列) 。

结论:地区间的数字素养鸿沟会加剧数字经济对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因此,缩小教育差距是缓解地区收入差距的关键。

2.对城乡间收入差距的调节:数字资源使用

指标:以“淘宝村”规模衡量农村居民的数字资源使用程度。

发现:其与数字经济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 (第3列) 。

结论: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资源使用程度(如发展农村电商)能够有效抑制(削弱) 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作用。

八、结论

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数字经济与收入差距扩大:在研究时段内,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强,但这一发展过程总体上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劳动生产率差异:数字经济显著提升了劳动生产率,但这种提升在不同产业间存在差异,导致了产业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这是地区间及城乡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力资本分布不均:数字经济的发展并未优化人力资本的分布结构,尤其在城市地区,这加剧了人力资本的不平等分布,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数字鸿沟的调节作用:数字素养鸿沟加剧了数字经济对地区间收入差距的影响,表明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教育和技能的差异对收入分配有显著影响。

数字资源使用的积极作用:数字资源的使用,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有助于削弱数字经济对城乡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作用,说明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资源使用程度对缩小城乡差距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包括适度发展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政策配套措施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加大教育和培训投入以优化人力资本分布结构,以及提升居民数字素养和数字资源使用力度,以期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数字经济的发展虽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力,但也带来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文章强调,需要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关注并解决由此带来的收入差距问题,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本次分享会为我院同学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我院将继续举办此类活动,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本次文献分享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此类学术交流的机会。


拟稿:梁韫捷

编辑:陈倩怡

审核发布:毛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