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艳华: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开放合作
发布时间:2021-12-09
2021年1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扎牢风险防控网络,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期,本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推送“2021海丝博览会主题论坛”之“开放合作30人论坛暨高端学术会议:全球价值链重构与‘一带一路’开放合作”专家精彩观点,欢迎关注。
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毛艳华在论坛上发表了精彩演讲。现将观点摘录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2021年9月印发的横琴和前海两个方案都体现了通过重大合作平台的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同时,两个方案对于促进内地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参与“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的竞争力,乃至对于“一带一路”开放合作的制度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两个合作区方案体现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决心。《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突破。由于各项制度创新集中于开放合作平台的小区域,而非整个珠三角地区,因此能够实施和探索相比整个大湾区合作更为领先的开放政策与措施。包括在要素跨境流动、经贸和社会规则衔接、行业准入、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等领域的新突破。
第二,两个合作区建设提升大湾区参与“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的竞争力。进入新发展阶段,顺应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在劳动力价格上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设定的条件下,部分制造业生产环节转移是大趋势。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按照比较优势推动制造业跨区域产业链合作,注重高端服务贸易进口,促进境内外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增强境内消费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湾区向区域价值链高端攀升。
第三,两个合作区建设对推动“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创新和优化“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具有探索意义。八年多来,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框架日趋完善,包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高层对话机制、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国际多边开发机构、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合作”等区域多边协商体制等;在双边合作共识上,至2020年底中国已与138个国家、31个国际组织签署203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各自在合作机制创新和规则对接的探索,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平台的机制创新,并以经贸规则引领“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深化。
编辑:陈多多
审核:李兵
审核发布:毛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