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华:广东深化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积极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发布时间:2021-11-24
2021年1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扎牢风险防控网络,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期,本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推送“2021海丝博览会主题论坛”之“开放合作30人论坛暨高端学术会议:全球价值链重构与‘一带一路’开放合作”专家精彩观点,欢迎关注。
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越华在论坛上发表了精彩演讲。现将观点摘录如下:
广东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之一,紧紧围绕国家赋予广东“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定位与要求,全面深化务实合作,优化贸易投资布局,取得了亮丽的成绩。2020年,广东GDP超过了11万亿元,常住人口超过1.26亿人,拥有广州、深圳两座超一线城市,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经济第一大省,是我国商贸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广东开放型经济活跃,2020年全省货物进出口额超过7.08万亿元,连续35年稳居全国第一,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2%。其中出口超过4.3万亿元,连续4年保持正增长,规模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广东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超过1.3万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620亿元,同比增长6.5%,外资规模创历史新高,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当前广东正在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大力支持广东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积极发挥重要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的作用。境外经贸合作区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以及广东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合作平台。合作区不仅为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动力,也有助于广东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加快国际化进程,降低海外投资的风险。培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既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商务厅的责任,也是商务厅推动广东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举措。为此,在去年广东省商务厅出台《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今年还制定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的办法》,考核认定了首批7个省级境外合作园区,并发布了《支持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金融服务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境外合作园区的政策支持体系,有效缓解合作区相关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放眼未来,随着RCEP的签署与生效,将为广东与RCEP成员国深化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上,国家商务部表示,中国将与成员国共同推进RCEP如期生效,坚定支持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与各方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振国家抗疫和经济发展的信心。广东将按照国家的部署,加强与RCEP成员国在抗疫、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等新领域方面的合作,提升贸易畅通水平,提高投资合作质量,进一步深化双方经贸合作水平。当前,广东正在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支持横琴、前海开放与开发发展,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特别是广东正在积极打造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等十大战略型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这将为产业链开放合作创造更大更重要的历史机遇。
编辑:陈多多
审核:李兵
审核发布:毛艳华